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和《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第二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举行温州大学第二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0
二、评选地点
南校区行政楼419会议室
三、评选内容
1、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10名)
2、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10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展示:由本人自述或他人代述候选人(是否用PPT展示自行决定)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业绩。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按照教师候选人汇报→投票;学生候选人汇报→投票的流程进行。
2、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工作实绩和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
3、根据候选人获得的选票数,确定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的人选,上报学校审批后公布评选结果。
五、组织要求
1、请各学院于12月21日下午1:20分派代表到南校区行政楼419会议室分别抽取教师候选人和学生候选人的汇报顺序号。
2、需用PPT汇报的老师和个人请提前15分钟将汇报材料拷入会场电脑。
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