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9]84号) 的相关规定,我校于5月31日-6月2日对温州大学2010级部分师范专业学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现将结果公布(具体名单及分项目见附件)。
根据规定,所有师范专业学生都必须参加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教育实习。本次考核未能合格(包括缺考)的学生,可在实习前(9月份)安排一次补测(单项未过补测单项)。补测仍不通过者,需参加下一届“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通过后,编入下一届学生进行教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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